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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講道重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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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03月30日
講 題
:
勝人一籌的愛
(請按圖示收聽講道)
證 道
:
鄭芳宇牧師
經 文
:
馬太福音 5:21-26
21
「你們聽過有這樣吩咐古人的話:『不可殺人,殺人的必被判罪。』
22
可是我告訴你們,凡是向弟兄發怒的,必被判罪。人若說弟兄是『拉加』,必被公議會審判;人若說弟兄是『摩利』,必難逃地獄的火。
23
所以你在祭壇上獻供物的時候,如果在那裏想起你的弟兄對你不滿,
24
就當在壇前放下供物,先去與弟兄和好,然後才來獻你的供物。
25
趁著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的時候,要趕快與他和解,免得他抓你去見法官,法官把你交給獄警,關在監裏。
26
我實在告訴你,除非你還清最後一分錢,否則決不能從那裏出來。